法之善惡,莫以文也,乃其行焉;刑之本哉,非罰罪也,乃明罪焉。
人皆可罪,罪人須定其人。罪不自昭,密而舉之則顯。上不容罪,無諭則待,有諭則逮。人辯乃常,審之勿憫,刑之勿輕,無不招也。或以拒死,畏罪釋耳。人無不黨,罪一人可舉其衆;供必無缺,善修之毋違其眞。事至此也,罪可成矣。
人異而心異,擇其弱者以攻之,其神必潰。
身同而懼同,以其至畏而刑之,其人固屈。憐不可存,憐人者無證其忠。友宜重懲,援友者惟其害。
罪人或免人罪,難爲亦爲也。
複義:
則:便、就。
舉:舉劾,列舉罪狀加以彈劾之義。
或:有人。
真:真實,此處指所羅織的罪名。
字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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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譯:
法律是善法或惡法,不在於它的條文,而是在如何執行;刑罰的根本,不是在懲罰罪過,而是在申明何為罪行。
人皆可被問罪,定罪必須先確定對象。罪行不會自己顯露,私下舉發就可揭露罪行。上位者不會容忍罪行,若無諭旨就等待時機,若有諭旨就即刻逮捕。
刑訊時,為自己辯解是人之常情,審問他切勿同情,只要用重刑就沒有不招認的。若有刑訊致死,就用畏罪自殺來解釋。人都會結黨,只要定罪一人即可舉劾同黨,口供必須沒有缺失,仔細修改使之不違背所羅織的罪名。事情做到這樣,罪就成立了。
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心思,挑選弱者而攻擊,他的神智必然崩潰。人的身體相同,所以恐懼也相同,用他最害怕的方式刑訊,必定屈服。
不可心存憐憫,憐憫他人就不能自證忠誠。朋友受刑則要重罰,幫助他開脫只會招來禍害。
如果定罪他人可避免自己被別人定罪,那麼也要知難而上也。
PS免人罪亦可翻譯成:免除他人罪過。然考慮到整篇內容,在通篇皆是定罪,未提一字免除,結合作者立意,故如此翻譯較為準確。